工作經驗是用工作時間衡量的嗎
時間:2024-10-19 來源: 作者: 我要糾錯
任何公司發布招聘信息時都會在上面注明此崗位所需要的工作經驗,有的是3年,有的是5年,某些高級崗位可能要寫10年以上,這樣操作似乎符合常理。但是仔細推敲后就會發現,工作經驗與工作時間是不成正比的,這樣寫招聘信息容易讓很多人產生誤解。
前幾天在網上收到一份應聘采購經理的簡歷。從簡歷上看,這位應聘者在某公司做過采購經理,擁有5年的采購經驗,非常符合公司采購經理的要求,就通知其來參加面試。
經過半個多小時的面試,結果卻讓人大失所望。原來這位采購經理所做的只是一些瑣碎的事務性工作,對工作的認識也很一般。用他的話說 “自己就像是一個打雜的,每天就是按照老板的要求買這買那。”而當問到采購部門在整個公司運營中的重要意義、如何制定采購計劃、如何對供應商進行等級的劃分并進行相應的管理、如何進行采購部門的團隊建設等問題時,他的回答卻吱吱嗚嗚,毫無重點。讓人明顯地感覺到他根本就沒有經歷過也沒有思考過此類問題,而這些問題對一個采購經理來說是最普通的了。我不禁對他5年的采購經理的工作經驗進行質疑。
那么,怎么才算是真正的工作經驗呢?我個人認為,工作經驗是通過對工作中PDCA四步驟的不斷反思,總結其內在規律,并不斷的進行創新和積累,使PDCA不斷螺旋上升的過程。而上面那位應聘者所具有的只是5年的工作經歷,他沒有進行深入的反思和總結,還談不上是什么工作經驗。
其實,做了五年或者十年的崗位工作,最能讓自己學習和提升的是前一兩年。因為前一兩年遇到的挫折最多,所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最多。經過前一兩年工作的深入反思和總結,自己才能得以提升和進步,而往后的工作只前一兩年工作的重復而已。
俗話說:吃一塹,長一智。如果在吃一塹之后,沒有進行反思,是不會長一智的。所以,判斷一個人的工作經驗不應該用時間來衡量,關鍵是看他是否善于反思,善于總結。
最好的工作經驗的公式應該是:
工作經驗=工作經歷*反思
工作經歷和反思相乘才得出工作經驗。反思的力量是巨大的,反思可以讓我們的工作事半功倍,可以讓我們為一件事情跌倒后,獲得解決一類事情的能力。設想一下,當我們遇到問題時,不去思考,沒有找出此類問題的解決辦法,下次再遇到此類問題,還是解決不了,這樣經歷再多能有什么用呢?
那么工作經歷能等同于工作時間嗎?也不一定,一個心態積極、工作負責的人,一年內就能成就很多事情;而一個心態消極整天混日子的人,一年只做幾件事情,還不斷犯錯。因此,工作經歷也不能簡單的用時間來衡量,而是看具體做了什么事情,做成功了什么事情。
道理很簡單,也很容易讓人理解。但我們在招聘時,為什么還把具有多少年的工作經驗作為選拔人的門檻呢?甚至有的HR在篩選簡歷時,就是直接把少于5年工作經驗的應聘者一律砍掉。他沒想到他的這種做法,會把一大批具有潛質的精英扼殺在公司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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